公告轉知
日期
2017-02-09
主題
1060209-函轉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有關「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準則」第11條第3款第2目,都市土地設有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之土地開發行為,土地透水面積計算方式詳如說明
下載附件:
- 1060209-函轉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有關「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準則」第11條第3款第2目,都市土地設有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之土地開發行為,土地透水面積計算方式詳如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