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轉知 日期 2016-06-30 主題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訂定「台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申請增加建築期限認定基準」,並自中華民國105年7月1日生效 下載附件: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訂定「台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申請增加建築期限認定基準」,並自中華民國105年7月1日生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