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轉知 日期 2014-04-18 主題 研商75年1月30日前已完成地籍分割之建築基地辦理部分建築物拆除執照後,合併其他林地申請建造執照之處理原則 下載附件: 研商75年1月30日前已完成地籍分割之建築基地辦理部分建築物拆除執照後,合併其他林地申請建造執照之處理原則.pdf